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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家税务总局梅州市税务局转发关于2022年“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”第二批措施的通知

梅税发〔2022〕21号
2022-04-06

国家税务总局梅州市税务局转发关于2022年“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”第二批措施的通知

梅税发 〔2022 〕 21号

发布机构: 国家税务总局梅州市税务局
发文日期: 2022-04-06
有效级别: 有效

补充说明:

国家税务总局各县(市、区)、蕉华工业园区税务局,局内各单位 :

现将《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 2022年“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”第二批措施的通知 》( 粤税函〔 2022〕71号 ) 转发给你们,市 税务局结合工作实际,制定《国家税务总局 梅州市 税务局 2022年“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”工作任务安排表(第二批)》(详见附件),请一并遵照执行。局内各单位要加强部门协作,凝聚工作合力,确保各项措施有序有力推进。全 市 各级税务机关 要 结合当地政府关于深化“放管服”改革、优化营商环境的有关要求,认真研究细化责任分工、创新便民内容,不折不扣抓好落实,确保各项措施及时落地见效。

附件: 国家税务总局 梅州市 税务局 2022年“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”工作任务安排表(第二批)

国家税务总局梅州市税务局

2022年4月6日

附件:
  • 国家税务总局梅州市税务局2022年“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”工作任务安排表(第二批).xls
政策解读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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